四、将军衙门参局制

2024-11-19

康熙四十1709年,八旗分山采参制解体后,吉林参务经由打牲乌拉总管仅准许满洲兵丁为皇室采备,到采参汉人日增,以致“采参日繁,总管一人不能办理,交吉林将军兼办”。在将军衙属下设官参局,先是打牲丁刨采和盛京商人承包,再由八旗兵丁专采。清乾隆十年(1745年)后转由官办,即官参局控制放票采参,烧锅领票人作保。其实质仍是官采,用参票管理实行参禁,主要是禁止汉人到东北采参。

在吉林地方,参务由吉林将军统辖参务局办理,吉林各城由副都统统领本城参局事。宁古塔、伯都讷、三姓、阿勒楚喀四城为辖区参票发放地。各地采参又有近山、远山之分,如乌苏哩、绥芬、英额岭等,均为采参区划。吉林系福康安复任吉林将军,“始行经手放参票”,日常事务则由参局办理。所谓“向来参局俱以掌关防及帮办两协领专司一切钱粮、放票、收参事宜,其随同行走各员,不过分管行文证档,赍送参斤诸杂务。”(《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一辑)

打牲乌拉衙门配备有参丁约三百人,“国初定额,年交官参三千两,每一牲丁,令交纳一斤八两”。若多交一两,赏毛青布一匹,少交一两,鞭责十下。清乾隆十四年(1749年),因为参源枯竭,当年打牲乌拉只交了835两。清乾隆十五(1750年)年,经过奏准,打牲乌拉采参丁三百名停止采挖人参,改编为十二珠轩,负责采集东珠。对于打牲乌拉衙门来说,采参只是其诸多事务中的一小部分,为吉林官参局的诞生埋下伏笔。

官雇刨夫:清乾隆九年(1744年),参票改为官办。执行官雇刨夫,在各项备存银内,补给刨夫银两。每票交参十两外,将所得余参六两,抵还刨夫,以及各项公用款项。再从每票拿出所受人参六两,仍交到内务府,以作抵补之项。除官参商参外,所获余参,仍听从刨夫变卖,再支给参票。后清廷又批准盛京、吉林、宁古塔等处行放参票,因召募商人承办,里面的私弊较多,官票放不足额。于是从此后也改官雇刨夫,并选派京员前往帮助督办,无论旗人还是汉民,都准许给票刨采。(《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三二)

 (吉林市政协文史研究员吴永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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