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参沧桑
——吉林官参局的历史与文化
(第二稿)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春晚野秀忆林山——参务体制建立前
第一单元清入关前东北人参与女真经济发展
第1组:东北人参商品化的历史进程
第2组:人参对女真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第二单元八旗分山制
第1组:八旗山场分布及地理位置
第2组:八旗王公贵族的人参专卖
第二部分宫阙河汉理天流——官参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第一单元参票专采制.
第1组:私采秩序混乱
第2组:出入山场凭参票
第3组:封禁政策引发的社会矛盾
第4组:吉林打牲乌拉采参
第二单元官参局的设立及职责
第1组:官参局的设立
第2组:人参征收与缉私
第3组:内务府对官参的管理与使用
第4组:吉林秧参栽培带头人韩宪琮
第5组: 吉林官参局处理的两起参案
第三单元官参局的裁撤
第1组:人参过度采挖受到破坏
第2组:贪腐导致参政衰败
第3组:北部采参区被沙俄侵占
第四单元:吉林官参局的特点及影响.
第1组:吉林参务管理的时代特征
第2组:吉林参务发展的后世影响
第3组:吉林官参重要性的特殊因由
第三部分幽谷江天谱华章——当代吉林参务
第一单元政府扶持政策引领
第1组:国家人参产业发展政策
第2组:吉林人参产业发展规划
第二单元标准健全科技赋能
第1组:人参产品制品汇总
第2组:人参国家标准一览
第3组:人参科研成果大观
第三单元金字招牌支撑振兴
第1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
第2组:品牌培育和管理
第四单元监管有力集散世界
第1组:人参交易市场
第2组:检验检测和追溯管理
结束语
前 言
清代的吉林城为东北人参的集散地,人参一直是吉林地方上缴清皇室的重要贡品。清政府对人参实行统购政策,每年仅人参一项的交易额就达百万余两白银之巨,购销差价带给吉林巨大财政收入。为加强人参资源控制,清政府于乾隆十年在吉林设立官参局。吉林官参局是代表清政府直接管理与人参相关各种事务的行政机构,并兼具人参专卖的集散与交易职能,一直受到朝廷重视,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本展览展示吉林官参局的来龙去脉,剖析其行政过程中诸多措施的利弊得失,以及吉林参业对清朝廷经济社会的影响。吉林官参局的设立及运作乃至裁撤,是有清一代经济社会和民生发展的一个缩影,其中的成败得失,有很多值得今天借鉴和参考的地方。
第一部分春晚野秀忆林山——参务体制建立前
部分说明:从千年前的辽金时期到明代后期,女真平民和奴隶可以自由挖采人参。后金建立后,人参成为对外贸易商品和财政收入来源,采挖人参逐渐被满清贵族控制。满清建立全国政权后,为平衡八旗贵族内部对人参经济权益的分配,主要集中在吉林乌拉、宁古塔地区实行八旗分山制,其本质是避免各旗间为争夺参源而发生冲突。此后,人参开采权逐渐被皇室垄断,加之乌苏里参场的发现,都成为促使八旗分山制迅速衰落,成为政府管理参务前的伏笔。
第一单元清入关前东北人参与女真经济发展
单元说明:女真族因其世代居住白山黑水之间,千古未曾改变的生存环境,对民族发展起到了非常巨大的作用。辽金时期榷场中的人参交易,标志着人参作为商品业已进入流通领域。明末清初东北女真社会经济变革与人参采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人参成为后金满族民族崛起与清朝建立的物质基础。后金政权建立,特别八旗占领辽沈地区后,随着人参价值的不断提升,更加凸显了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1组:东北人参商品化的历史进程
组说明:早自辽金时期,人参就成为女真与外界联系的媒介,人参采挖与买卖在女真社会占有重要地位,元明两代仍继续着人参的优越地位。元代战争频仍,女真人的采参活动受到影响,至明代,由于国家政权的稳固和局势的统一稳定,女真族的采参经济又得到了空前发展。
文字板:辽代女真族的人参交易
辽代女真族大部尚处于氏族社会末期,狩猎、采集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因而人参等土特产品成为与外族交换的重要商品。由于中原需求量增加,女真人参生产和贸易都有很大发展。辽代女真通过向契丹的贡进、宁江州市场(今吉林松原境内伯都古城)出售和直接同辽东地区交易三个渠道向外输出人参,反映了当时人参贸易的活跃,人参已成为东北商品经济中的重要商品;也是从辽代开始,女真族开始以人参主要生产者的角色著称于史册。
文字板:金时期女真族的采参活动
金女真认识到人参是其居住区内得天独厚的重要物产,开始与中原宋人进行人参贸易。输出的主要渠道是以自由买卖和贸易的市场——榷场为载体,汉人以茶叶、药材、纺织品、农具等为交换产品,女真则以马匹、人参、毛皮等产品与宋人交易。由于中原需求量加大,女真采参队伍也随之壮大。
图版:辽金女真榷场交易。
实物:金代陶器盛器、铁器挖掘工具等(可到吉林市博物馆或省博物馆借调,如有困难,可以照片代替)。
文字板:元代采参活动受到扼制
元代社会秩序动荡,由于战争频仍,从事人参采挖业的女真人大量减少。蒙古军队对中原进行野蛮掠夺,人口锐减,经济凋敝,采挖人参劳动力大量流失。元朝时期,长白山区农业土地大多荒芜,社会经济遭到破坏。这些因素影响了东北采参业的发展,几乎中断了人参采集业的发展进程。
图版:元代军戎官兵像。
(刘水华:《中国历代军戎服饰》,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文字板:明代人参采挖业的恢复和发展
明代初期,女真进京进贡成为惯例。明代女真人朝贡的主要产品有:人参、榛子、松子、珍珠等山(水)货,他们不事农业,有相当的一部分采集品用来与明人及朝鲜人进行贸易,换取生产和生活用品。
图版或场景:明代女真人入山采集人参。
文字板:李时珍与长白山人参
清朝满文史料《两世罕王传》记载,万历年间,李时珍曾经到长白山地区考察采挖野参资源。因饥渴交加被困长白山中,幸亏女真人发现后获救。李时珍为人诊疗疾病,受到善待,女真人尊称他为“东璧师傅”。李时珍告诉女真人采挖人参必须要有选择地“挖大留小”,人参资源才会源源不断。他把人参的一整套制作贮存工艺教给女真人,女真人的人参产量质量日渐兴盛,换来了海量真金白银,为清朝发展壮大提供了雄厚的资金储备。
(资料来源:傅英仁口述、王松林整理:《两世罕王传》,吉林人民出版社。)
第2组:人参对女真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组说明:女真人对人参贸易的推动,到明代时有了大幅度发展。明代东北统一秩序的稳定为其创造了宽松的环境。社会的稳定、生活水平的相对提高,也为医药业创造了条件,刺激了人参采集业的兴起,人参贸易也随之活跃起来。明末清初之际人参采集业成了女真“赖以为生者”,是其社会经济的一个重要部门。女真人采集人参并不是自己消费,而是通过马市、互市当作商品出售,或者作为方物向明朝进贡。
文字板:女真人进京朝贡
明朝廷要求女真人以时朝贡,女真人进京进贡人数动辄百人以上,规模空前。而且他们“借贡兴贩”,赢取利益。明代女真人采集的山货主要有人参、榛子、松子等。建州女真人一到采集季节就结队进山采集各种山珍或采挖人参,尤以人参挖采最为重要,除一部分自用外,多数用来与明人及朝鲜人进行贸易,换取生产和生活用品。
图版:明代女真朝贡图。
文字板:人参的马市交易及其重要意义
明代初期,在开原、抚顺、清河、叆阳、宽奠等地开设马市,与女真人进行贸易,人参成为马市上的主要商品。人参贸易数额的扩大刺激了女真人人参采集业的发展,成为女真扩充势力的物质基础,国势日益增强,为后来满清入关提供了军事和国力的保障,对后金政权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势力的扩大都具有重要意义。
实物:明代民间瓷器、陶器、铁器及生活用具等。
史料摘录:太祖遂招徕各部,环满洲而居者皆为削平,国势日盛,与大明通好,遣人朝贡,执五百道敕书,领年例赏物,本地所产有人参、明珠、玄狐、红狐、黑狐、貂鼠、青鼠、黄鼠等皮,以备国用。抚顺、清河叆阳、宽奠四处关口互市贸易,照例取赏。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
表格:万历六年至十二年各部女真到辽东马市交易人参情况
时 间 | 地点 | 交易次数 | 人参数量 | 抽银(税) |
万历六年(1578)四月七日至七月八日 | 抚顺马市 | 23次 | 入市人参 26800斤 | |
万历十一年(1583)七月至九月 | 镇北关 (今开原市威远堡镇境内) | 共计18次 | 出售人参 3619斤 | |
万历十二年(1584)一月至三月 | 广顺关(今铁岭市清河区境内) | |||
万历十二年(1584)八月初八
| 镇北关(今开原市威远堡境内) | 交易人参 313斤 | 2两1钱3分 | |
万历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 新安关(今开原市庆云堡镇境内) | 交易人参 282斤 | 2两 |
文献摘录:建州等卫女直夷人奴儿哈赤等一百八员名,进贡到京,宴赏如例。
——《明神宗实录》,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国立北平图书馆影印本,1962,卷222。
缩比场景复原:建州女真进京朝贡。
人参为五加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别名棒槌、棒棰、棒锤、地精等。栽培的俗称“园参”;播种在山林野生状态下自然生长的称“林下参”。人参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属于五加科人参属,高30—60厘米。根肉质,黄白色,圆锥形或棒槌形。茎分杈,掌状复叶,2—6枚轮生。根顶端有根茎,称“芦头”,其上有茎痕,称“芦碗”,茎痕越多,年龄越大。
图版:人参各部位名称。
图文板:人参与吉林
人参因其含有人参皂甙等二十多种与人体有益的成分,具有补气养血等诸多功能,是优良的补品,所以与貂皮、鹿茸角一起被称为长白山“三宝”。人参是地球古老的孑遗植物,受第四纪冰川影响而变异,使其变得稀有而名贵。“人参”与“人身”发音相同,形体亦似。吉林人参盛产于长白山地区,植根长白山远岭近野,花开松花江两岸丛林,以其品质地道、上乘、产量大,被誉为我国人参的正宗。
图版:人参生长态势。
文字板:吉林人参生长的有利条件
林间岩下腐殖土层深厚、持水排水良好、气温相对较低,特别是阴暗潮湿椴漆树下。
文字板:古人笔下的人参形态
草本方梗,对节生叶,叶似秋海棠,生深山草中,较它草高尺许,生者色白,蒸熟辄带红色。人参多在春中生苗,初生小者,三四寸许,一桠五叶,四五年后,两桠五叶,未有花茎,至十年后,生三桠,年深者生四桠,各五叶,中心一茎,俗名百尺杵。四月有花,细小如粟,蕊如丝,紫白色,秋后结子,或七八枚如大豆,生青,熟红自落。
——[清]高士奇:《扈从东巡日录》,辽沈书社,1985,卷下:7
第二单元八旗分山制
单元说明:早在清入关前,后金统治者就已经开始实行分旗经营开采,实施旗办采参业。入关后清统治者为垄断采参特权,仍恪守祖制,实施八旗分山采参制度。根据八旗山场远近和地理条件,八旗王公大臣按等级分配采参壮丁人数,并按等级划分各旗所属山场位置,人参采集业仍被八旗王公贵族垄断。
第1组:八旗山场分布及地理位置
组说明:八旗开采参山一般都坐落在其族部附近地方,多在今天的辽宁和吉林两省的交界地带。分定不同数额的壮丁分头自行开采。分山采参的实际状况是,其中有一些明显为同一个地方,有两个或两个旗以上在该地采挖人参。这些山区可能都是长白山西北盛产人参的山峦河谷,按照八旗建制做了空前的大划分。
文字板:八旗山场的划分
镶黄旗:黑扯木、马家、肥牛村、牛哈儿哈、色钦、赵家、厄儿民河、佟家河、牙儿渣河、哈儿民河岗、拉哈多布库河;
正黄旗:木起、呼浑谷背山傍、幽呼罗东界、克扯木、肥牛村、土克善梅佛黑齐、五林峰、厄儿民河、哈尔河夹角、佟家河、拉哈多布库河、浑济山、见得黑山;
正白旗:呼雷、刚山岭、东胜河谷、济儿歌把罗打八扯岗、济儿歌河、瓦尔咯什把罗、觉罗卫济岭、昂把释楞、河沙哈河、绵滩厄母皮里、阿什汗河、湖南谷、湖南岭、布鲁张市、叉欣谷、梭布纳、钮王涧谷、布勒亨;
正红旗:尼哈尔哈、撒姆汤河、刘姑山岭、倭儿烘噶哈、阿巴噶哈、木墩、古黑岭背山傍、汗处哈谷、西伯谷、倭儿烘谷、阿朱大谷、阿米大牙儿过;
镶白旗:刘姑山岭、撒姆汤河、张尔都科巴罗欢他、呼勒英厄、刚山岭、色真打把库扎而打库河、乌林库台、三通岭、多把库罗门、浑济木敦;
镶红旗:加海、撒姆占河、浠沏东倭、扎姆必汗扎木图赖、纽木舜、五什欣阿普大力、白母白力、撒哈连、昂八乌而呼、纳孟厄、阿沙哈围黑、厄黑岗、 古罗岭南山傍、瓦黑呼、汗处揪谷、昂把乌黑、昂把释楞;
正蓝旗:东胜河、加哈、瓦尔客什、扎儿呼河、吉母申、书谷、倭儿烘噶哈、 昂把噶哈、木敦家姆占、湾他哈、纽王涧谷、非牙郎阿、阿什哈温拉黑;
镶蓝旗:扎姆必汗、扎东河、色钦、扎库木、厄一夫峰、都陵、温泉、扎儿呼河、围黑法山。
地图:八旗山场划分概略(多分布于吉林辽宁两省交界,并延伸至今吉林市附近山地)。
地图定点参照:各旗部分参山所在的大致位置:
马家即马家河,位于锦州城西南八十七里;
湖南谷即呼兰峰,在吉林城东南三百二十里,今齐齐哈尔东南;
叶赫城东北,距吉林城四百余里,今四平东北叶赫镇。
哈儿民河岗即哈尔敏河,今通化附近;
厄儿民河即额尔敏河,今通化二密河。
佟家河即佟家江,在吉林城南八百多里,即今浑江;
湖南岭即呼兰河,吉林府境内,入松花江。
木起即大、小穆钦河,位于吉林府境内,散入松花江。
刚山岭即康萨岭,伊通州境内,吉林城西南七百八十三里,今通化县境内。
英莪岭,与英额岭同,辉春界,位于吉林城东南六百八十里,今延边州和龙等县境内。
史料摘录:我太祖高皇帝攻取乌喇地为我有,山多黑松林,结松子甚巨,土产人参……。夏取珠,秋取参,冬取貂皮,以给公家及王府之用。……凡走山者,山东西人居多,大率皆偷采者也,每岁三、四月间趋之若鹜……,岁不下万余人。
——[清]高士奇《扈从东巡日录》,辽沈书社,1985年,卷3。
影印本封面:[清]高士奇《扈从东巡日录》。
各旗王公贵族分定采参壮丁数额:“亲王壮丁一百四十名,郡王壮丁一百名,贝勒壮丁八十名,贝子壮丁六十名,镇国公壮丁四十五名,辅国公壮丁十二名,奉国将军壮丁十八名,奉恩将军壮丁十五名,每名给票一张采参,以护卫为长,无护卫,派包衣为长,遣往时由盛京协尉官兵带往采取。”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清末石印本,卷232。
第2组:八旗王公贵族的人参专卖
组说明: 清代初期,人参贸易掌握在八旗王公贵族手中,清政府极力禁止人参的私采私卖,将其经济利益完全控制在少数统治者手中。八旗贵族分山采得到的人参,实行八旗专卖,只准八旗买卖人参有买卖特权,其它人不得买卖。
文字板:不断加大八旗旗主采参限制
清王朝入主中原后,仍将参场分配给八旗旗主。随着皇权的不断加强,满清贵族采挖人参权利不断被限制和剥夺,由剥夺普通文臣武将采参权开始,经由限定挖参人数、领取政府印票,以至朝廷收回人参采挖权,在康熙四十八年废除八旗分山制,朝廷完全控制人参生产,彻底结束了八旗王公与内务府共同管理参务的历史。
表格:王公贵族买卖人参定额
爵位 | 买卖人参定额 | ||
亲王 | 七十斤 | ||
世子 | 六十斤 | ||
郡王 | 五十斤 | ||
长子 | 四十五斤 | ||
贝勒 | 四十斤 | ||
贝子 | 三十斤 | ||
爵位 | 买卖人参定额 | ||
镇国公 | 二十二斤半 | ||
辅国公 | 十七斤半 | ||
护国将军 | 十二斤 | ||
辅国将军 | 十斤 | ||
奉国将军 | 九斤 | ||
奉恩将军 | 七斤半 |
表格说明:亲王、贝勒、郡王、贝子是清朝特有的爵位,都是清朝的贵族,只是级别有所不同,多为王室亲属或功勋卓著之人。清朝年间除世袭罔替的爵位外,爵位依次降低,一般来说亲王的儿子一般封郡王,郡王的儿子封贝勒,贝勒的儿子封贝子。
1、亲王,即“和硕亲王”,是诸爵位中的等级最高者。册封对象为与皇帝血缘关系最亲近的皇叔伯、皇昆弟、皇子孙等功勋卓著者。
2、世子,第二等爵,位在亲王之下,郡王之上。亲王嫡长子奉特恩封为世子。
3、多罗郡王,简称郡王。第三等爵,册封对象与亲王相同。
4、长子,第四等爵。郡王嫡长子奉特恩封长子。
5、多罗贝勒,简称贝勒,第五等爵,多用作皇族近支初封爵位。
6、固山贝子,简称贝子,第六等爵,贝勒嫡长子降等封贝子,也多用作皇族近支初封爵位。
史料摘录:亲工壮丁一百四十名,郡王壮丁一百名,贝勒壮丁八十名,贝子壮丁六十名,镇国公壮丁四十五名,铺国公壮丁二十名,泰国将军十八名,奉恩将军十五名。
——《清会典事例》卷二三二
表格:各爵位雇用役夫采参人数及采参量限制
爵位 | 人役数(名) | 准许采参数(斤) |
亲王 | 140 | 70 |
世子 | 120 | 60 |
郡王 | 100 | 50 |
长子 | 90 | 45 |
贝勒 | 80 | 40 |
贝子 | 60 | 30 |
爵位 | 人役数(名) | 准许采参数(斤) |
镇国公 | 40 | 22.5 |
辅国公 | 35 | 17.5 |
护国将军 | 25 | 12.5 |
辅国将军 | 20 | 10 |
奉国将军 | 18 | 9 |
奉恩将军 | 15 | 7斤(果参) |
——[清]陆廷灿撰《南村随笔》
"图版:山参花开。
表格:中国人参分类
第二部分:宫阙河汉理天流——官参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部分说明:随着朝廷从满清贵族手里收回采参权,经过顺治、康熙两朝,清政府逐步排除贵族势力,封禁东北地区,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确立了东北人参生产的绝对垄断地位。清政府为加强对参务各环节的管理,采取官办民采、招商承办等措施,强调生产者的活动必须服从官府指令,官参体制就此得到了切实加强,并在政策执行中,打击贪贿、造假等不法行为,进而完善了官参机制。
第一单元:参票专采制
单元说明:私采之风的盛行导致八旗分山秩序上的混乱,中央集权与八旗贵族在采参问题上产生权利冲突,朝廷虽然加强私采管理,却很难见效,合法外衣掩盖下的盗挖与纯粹盗挖现象屡禁不止;加之东北封禁政策的影响,放票于旗民的人参专采制被提到了议事日程。参票发行使东北人参采集业的发展冲破了八旗王公贵族对人参采挖贸易的垄断控制,事实上宣告了八旗分山制的消亡,吉林参务管理体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第1组:私采严重导致八旗分山制破产
组说明:八旗分山制施行到康熙中后期,原定参山受到长期滥采乱挖,人参资源日趋穷
尽;挖采过程中,刨夫领票挟带偷挖之人,所携带的非法入山私采者超过规定名额的十几倍,人参生长环境受到破坏,人参大量外流,造成八旗分山采参管理秩序上的混乱,最后不得不被参票制取缔。
文字板:私参之风渐起
清代初期八旗划分的山场,大多在盛京与吉林交界地区,这一带参苗丰富,行程很近,进山挖采容易,人参产量很高,获利很大。但八旗分山所获人参,均为八旗首领所得,采参人自己并无收益。于是,“采、带、买、卖”为特征的私参之风盛行,私采乱挖也使参区自然环境遭到破坏。
史料摘录:原定采参之人,越界采取者,以偷盗论,参还原主,越境采取者,参与人畜俱入官,其主罚俸有差,不知情者,免议,为首之人鞭一百,馀皆准窃盗论,参入官。
——《钦定大清会典会典》.清末石印本,卷 233。
图片:抓拿私采人参者。
文字板:合法外衣下的人参盗采
清廷入关之初施行“八旗分山制”采参,不准旗丁越山采参。实际上,入山之丁经常借采蜜、打牲之名盗采人参。清廷曾多次晓谕八旗包衣佐领严格管理旗丁,但偷参者仍屡禁不绝。康熙三十年(1691)盛京刑部拿获一偷贩人参者,此人称所贩之参乃为镶黄旗采蜜之人代办(《盛京参务档案史料》)。雍正二年(1724)英额关口守尉从正白旗包衣佐领采蜜催领等人的蜜车里搜获人参304两(《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馆藏资料》),此类盗采形式在当时较为常见。
图片:《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馆藏资料》《盛京参务档案史料》封面。
文字板:纯粹的违法人参盗采
自明代以来常有流民独自或结伴偷入参山盗采人参。雍正五年(1727)吉林将军哈达在乌苏里查获越冬偷参者130人,经审,系在山中越冬偷参之人。宁古塔将军奏称:查有偷采之人,多于山内搭盖窝铺过冬,至夏间或留人种地,或入山私采(《清高宗实录》卷1714)。盗采现象多出雍正朝参场北移、采参区域扩大以后,清廷很难对所有参山加强管理,因此大量流民得对偷入参山。
图片:冬日长白山森林。
文字板:雍正朝以后以盗采人参为生的流民
一般多是没有户籍的流民,只以刨采人参谋生,虽然清朝历代对这些人查办严密,但每年所抓获的这类盗采者仍不下数百。因为参场北移,采参区域扩大,清廷很难对所有参山加以严格管理。他们有很强的隐蔽性,常在深山中潜匿过冬,采得人参后便与前来的商人进行交易,也常与领官票的刨夫交易,因此很难查获。这些流民既无财主、把头统领,也没有官票制约,所以任意往来,偷刨人参,一旦获利,即翻山隐匿,毫无踪迹。
文字板:参山北移至乌苏里江地区
长期的滥采乱挖,使人参资源渐趋枯竭,八旗山场有山无参,划山已失去意义。康熙二十三年(1684)分山采参暂停,康熙四十八年(1709)完全终止。新发现乌苏里江地区多产人参,于是清廷把参山北移,以往八旗所分参山随即形同虚设,分山制走到了历史的终点,最终消亡。
地图:参山北移示意图(以《中国历史地图集》清代盛京吉林地方为底图制作)。
史料摘录:议定宁古塔、玛彦窝哩、别派、绥哈河、伊拉莫河等处地方所产之参,专备上用,不准常人采挖。——《清会典事例》卷232《户部·参务·山场》。
影印本封面:《清会典事例》封面。
第2组:参票采参制的施行
组说明:因盗挖私采人参日趋严重,清政府采取发放参票办法以绝隐患,参票为入山采参凭证,一可防无票之人进山挖采;二可依票课税,清政府对人参挖采实行行政干预自此开始。随着采参山场逐渐北移,需费增多,刨夫无利可图,导致领票乏人。而烧锅铺户因自制酒曲多有获利,清廷便以烧锅为刨夫代理,领票担保,烧锅铺户承领参票,是为招商采参。
文字板:采参凭票交款纳税
参票制度开始实行时,首先向旗人发放参票,旗人需自备物资入山采参。其具体程序是:采参刨夫须向政府申请领取参票,自备米粮、马匹等工具,入山采参。出山时,按参票规定的数额,定额交足人参,并抵扣税银,余参可自行变卖。
文字板:参票课税办法
雍正元年(1723)奉旨:乌苏里、绥芬等处有自备资斧采参者,无论旗民,每票交上用参二两五钱,征银十二两,每参一斤征收税银二两五钱。汪清等边外额勒敏、哈勒镦、额赫诺殷、萨音诺殷等附近地方,有愿自备鞍马采挖者,每票交上用参二两五钱,亦征银十二两,无力之人不能远采免其交参,仍征收银六两,每参一斤仍征收税银二两五钱。十人一长,五十人一领首,互相连保,将领票人数、姓名、各旗分佐领、住居注册,按册收税。……雍正二年(1724)又议准,每票一张交银四两,参二十四两,额勒敏、哈勒敏附近地方负载徒行之人,每票一张征银二两,参二两。后又改定额勒敏、哈勒敏等处每票一张,亦照各处交银四两,上等参二十四两。 ——资料来源:《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册,第1042页。
注释:上用参,即皇帝或皇室用参。
额勒敏、哈勒镦、额赫诺殷、萨音诺殷,今吉林省通化县附近及以北区域。
图版:清廷向打牲乌拉壮丁发放参票。
图版造型:参票票据。
文字板:对参票严加管理
清廷通过对刨夫征收“上用参”和税银,取得人参的垄断经营权。为推行参票放行,防止刨夫逃走或藏票、匿票,采用揽头连保机制,并在人参产地设立岗哨,派兵把守。参票是挖参人持有的凭证,凡是有组织的挖参人丁,都必须持有参票。参票的发放和查销由户部掌管。票上注明持有者姓名、旗佐、进山作何差务。参票也有总管内务府制发的,采参人返回后,所有参票由盛京包衣佐领收缴,并送回总管内务府查存。
史料摘录:雍正元年(1723),清廷“印票一万二千张, 盛京六千张,额尔敏、哈尔敏等处二千张,吉林乌拉宁古塔四千张。(注:额尔敏、哈尔敏为今通化县附近地方)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清末石印本,卷 232。
文字板:烧锅与采参
清中叶以来,关内流民大量迁入东北,人口增加,荒地日垦。农业的发展,粮食产量的增加,兴起了一大批烧锅、油坊、粉房等作坊,尤以酿酒业烧锅最为发达,且多分布于吉林、奉天两地。招商刨采制中的商人,绝大多数是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烧锅商人,他们利用自己与官府往来的密切关系,与下层群众的经常接触,渐成采参业不可或缺的中间人,进而成为采参业的经济支持者和生产组织者。
照片:民国时期的私人烧锅作坊。
文字板:烧锅领票采参的具体方法
乾隆十年(1745)吉林地方令烧锅铺户,按其资本多少承领入山票照,具体为:包给烧锅组织或个人,采参人执官方颁发的参票入山,由烧锅接济米粮及各项必需品,所得人参先按一定额数交官,再按一定额数交烧锅,再有多余归采参人所有,可以自行贩卖。具体寻觅刨夫的人叫“揽头”,揽头所雇刨夫所采的人参,要先经专人挑拣,剩余参再交烧锅雇主和自留贩卖。
照片:民国时期吉林地方的酿酒作坊
文字板:烧锅票最早出现在吉林
清廷最初不承认烧锅票合法,也有人主张禁烧锅栗,弹劾有关人。但取消烧锅票,参票散发困难,参课也无法保证。吉林将军秀林首先于嘉庆四年(1799)奏请朝廷,实情奏报取缔烧锅票之不妥。接着又在嘉庆五年(1800)再度奏报申请,朝廷于当年回复同意“吉省开设烧锅之人,与刨夫熟识,力能帮助刨夫口粮,责成通融办理。”吉林烧锅票发放之后,盛京将军也仿此办理,烧锅票采参制遂在奉吉两省展开。
图版:
史料摘录:因思酒斤在所必需,原不能禁止。奉省造酒之家多系本地旗民开设杂铺,附带造卖,其粮石均系己地所出,本与广收麦石肆行踩曲者有间。素与刨夫相通,接济工本,原可共分余利。况食毛践土,酒不纳税,即遇有逃亡,责成赔缴,亦其分所应然。似可俯顺舆情,准其保结领票。 ——《盛京通览》卷6。
文字板:烧锅票退出历史舞台
清代晚期的咸丰年间,由于参源渐枯,刨夫难觅,烧锅票采参每况愈下,虽然当时采参业暂时停办,但烧锅却需照旧领取参票纳税,烧锅票转变成了酿酒賦税,而烧锅票税仍旧猛增不已。如吉林、长春两府,原定每年交烧锅票额课十万八千吊,咸丰七年左右骤然增至十八万九千吊,税率提高75%左右,烧锅力不能支,只好倒闭了事(《吉林通志》卷4)。光绪三十四年(1908),烧锅票税“并入税务处办理”(《东三省政略》“财政·吉林省·纪烧锅票课”),官参局裁撤,终于走到了历史尽头。然而,随着参源的枯竭,以及清廷对参税的加重压力,烧锅纷纷倒闭,导致烧锅票偃旗息鼓,最终使官参局职能被税务取代。
照片:清代账本及运参车辆
文字板:揽头的作用
一为方便管理入山刨夫,禁止无票者私采人参,防止刨夫逃跑;二因揽头一般来自铺户、民户或小有家资之家,因有揽头具保刨夫,即使刨夫逃跑,官参局也可通过揽头,追回给刨夫的接济银。
影印件:官参局为速催揽头等还银入库事(《清代吉林将军衙门满文档案译编》405页)。
文字板:官参与商参赢利额度
卡通数字:官参与商参得利额度比较
乾隆五年(1740),每票交官参10两,本参6两,每两值钱银20两;
收官参45620两,得银912400两;
本商参20138两,得银402760两。
(资料来源:《清会典实例》卷232,《户部·参务·额课》)。
图版文字:吉林长白山人参各阶段名称
三花子:一年生的人参因有三片小叶得名;
马掌子:二年生的人参因有五片小叶形似人手得名;
二甲子:三年生的人参因有两个杈、每杈五叶得名;
灯台子:四年生的人参因有三个杈得名。
四品叶:五年生的人参因有四个杈得名。
五品叶:六年生的人参因有五个杈得名。
文字板:招商采参的长处
招商采参,是由商人直接招募刨夫入山采参,商人给予刨夫行装、口粮等方面的垫付或资助,减轻了清政府财政上的支出负担;而商户见票有利可图,纷纷投资参务,不但参源得以维继,正常获取参利,而且保证了朝廷对参税的征收,保证了参税来源。招引商人组织采挖,对于清政府有百利而无一害。
文字图版:安精神,定魂魄
人参,味甘,微寒。主补五脏,安精神,定魂魄,止惊悸,除邪气,明目,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一名人衔,一名鬼盖。生山谷。
——《神农本草经》
文字板:《黄帝内经》:第一部冠以中华民族先祖“黄帝”之名的传世巨著
《黄帝内经》是我国传统医学四大经典著作之一(《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条辨》),是我国医学宝库中现存成书最早的一部医学典籍,其医学理论建立在我国古代哲学理论基础之上,反映了我国古代朴素的辨证思想。
立体字:人参,甘温,能补肺中元气,肺气旺则四脏之气皆旺,精自生而形自盛,肺主诸气故也。——《黄帝内经·素问》
第3组:柳条边:封禁引发的社会矛盾
组说明:东北地区一直被清廷视为“龙兴之地”,受到特殊保护。清入关后严格限制中原汉人出关移往东北,对偷往东北者,严加禁止。清统治者修筑柳条边的目的,是借此禁止汉人进入满族聚居区,防止满族汉化,保护边内外皇族围场和人参、貂皮、珍珠等产地资源,不许边民私自采捕。
文字板:柳条边的修筑
柳条边是先用土堆成宽、高各3 尺的土堤,堤上每隔 5 尺插柳条 3 根,各根柳条间再用绳子连结横条柳枝,即“插柳结绳”。土堤外侧挖掘深壕,禁人越渡。吉林地区柳条边修筑时间稍晚,称新边,柳边设若干边门(即关卡),凡进出边门的各族居民,必须持有证明,从指定的关卡验证出入,否则将以私入禁地论罪。
沙盘或地图:清代柳条边走向示意图。
文字板:吉林新边
顺治初年开始修筑柳条边,顺治十八年(1661)完成,称“老边”,因柳边以内是盛京将军辖境故称“盛京边墙”。老边外是吉林将军辖境。康熙九年(1670)到二十年(1681),清廷又修筑西南自开原威远堡,东北到吉林北法特亮子山上的边墙,共六百九十余里,称“新边”,此新边也是与蒙古游牧区的分界线。
文字板:吉林封禁
康熙四十八年(1709),清政府”令乌拉打牲满洲等采参其采参处如遇汉人一概缉捕”。乾隆二十三年(1755)曾议准“吉林、宁古塔、伯都纳、拉林等处,于紧要隘口安设卡伦,刨参之年,出派官兵,早为起程,彻底搜査”。到了乾隆四十一年(1776)12月,又下谕封禁吉林全境:“盛京吉林为本朝龙兴之地,...至吉林原不与汉地相连不便令流民居住.今闻流寓渐多,着传谕傅森(时为吉林将军)查明办理,并令永行禁示流民勿诈入境”,这是封禁吉林地区最严的时期。
照片:辽宁吉林交界处的柳条边残迹
史料摘录:雍正元年(1723)八月查,私采人参者,成群结伙前往深山密林中,其中因迷路、饿毙或遭野兽伤害,或为争人参相互残害者甚众。此因关系人命,特下令封山。虽有官兵踩缉,每年私采人参之人仍然不绝,此盖为关隘不严所致也……。拟将辉发、三屯河等处无益之哨裁撤,严饬边台官兵,选派贤能之员,仍照例春秋二季寻踪踩迹。
——雍正元年九月初十《盛京将军唐保住等奏议边门添兵严防私采人参折》,《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册。
文字板:贯穿有清一代的“闯关东”
清廷认为,东北“本朝龙兴之地,若听流民杂处,殊与满洲风俗攸关”。满族贵族为维护自身利益,独享自然资源,屡颁禁令,禁止流民入边,但流民入关非但不绝,且渐呈扩大趋势。康熙至嘉庆期间,柳边时禁时弛,嘉庆中期以至同治以后,柳边弛禁,关内贫苦农民得以大批进入东北地区,谓之“闯关东”,自始至终,贯穿整个有清一代。
照片:民国时期的闯关东百姓。
文字图版:人参全身都是宝
人参除肉质根,也就是入药所用的“人参”之外,其他各部位都有良好的药用价值。芦、条、须、花、叶、籽,虽同生一株,其功效主治却不尽相同,充满玄机。
人参肉质根——滋补:人参的肉质根为强壮滋补药,适用于调整血压、恢复心脏功能、神经衰弱及身体虚弱等症。
人参叶——解酒:人参有生津止渴作用,醉酒者往往体表汗出不畅,是湿热留恋之象。人参叶“补中带表”,深入肺与大肠相表里,胃肠有湿热处,针对热蕴肌肤,汗出不畅,故能针对病机,解酒养神。
人参芦——涌吐:《本经逢原》提到:参芦能耗气,专入吐剂。《本草蒙筌》记载“虚羸老弱,痰壅,难服藜芦,用此可代。”可以成为一味取代藜芦的涌吐药,补药泻用,尤为特殊。
参条、参须——性味与人参不同:《本经逢原》说:“参须,治胃虚呕逆,咳嗽失血等症,亦能获效,以其性专下行也。”参须为人参细支根,其味甘、苦、性平,归肺、胃经。相比之下,和人参的味微苦、性微温,归肺、脾、心、肾经明显不同。
人参子——发痘行浆:《本草纲目拾遗》记载:人参子,如腰子式,生青熟红,如小黄豆大。凡痘不能起发分标行浆者,药内加参子,后日无痒塌之患。俗话说“诸花皆升,诸子皆降”,而人参子却可宣发肌表而发痘,又与“诸子皆降”的通常情况不同,可见人参系列药材的特殊性。
人参花——芳香开窍:《中药志》说:用红糖制后,泡茶饮,有兴奋作用。参花方剂可制成参花狐臭散——由密陀僧、寒水石、梅片等组成,起到芳香开窍作用。
第4组:吉林打牲乌拉采参
组说明:清太宗皇太极初年,在吉林乌拉地区就设立了打牲机构,其主要职能就是为皇室“围猎貂皮,刨挖人参,进宝纳贡”。作为专门为皇室捕采特产的专门机构,在有清一代尤其是前半期,为清廷贡献了大批包括人参在内的各类珍贵特产,丰富了宫廷统治阶层的骄奢生活。也正因这一机构始建吉林,为以后在吉林设立将军府、官参局等机构奠定了坚实的行政基础。
文字图表:打牲乌拉所属机构示意图(吉林打牲乌拉博物馆考察获取)。
文字板:吉林打牲乌拉采得人参所获奖励
顺治年间,在吉林设立打牲乌拉衙门,隶属于总管内务府,所属牲丁职责之一即为皇室采备人参。乌拉捕牲人丁采得人参,由总管内务府奖给毛青布外,还可抵消其额定的纳参额度,并可得到马匹、耕牛、农具等辅助奖励。
表格:打牲乌拉人丁采参奖励(每采得人参一斤,奖大毛青布二匹)
采参量(斤) | 奖励物质 | 备 注 |
27.7 | 大毛青布、粗布、马1匹 | |
35.4 | 马1匹,毛青布 | 奖一匹马,抵消人参十三斤外,其余的二十二斤四两人参奖毛青布。 |
30.2 | 牛1头,毛青布,纸张 | 奖一头牛,抵消人参十斤,奖与相抵的二十斤二两人参的毛青布。并照常给与纸张。 |
资料来源:《清盛京内务府顺治四年至八年档案》,载于《满族历史档案资料选辑》,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辽宁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 1963年,第94页,《乌拉捕牲人丁采得人参奖给毛青布事折》。
史料摘录:乌拉系发祥之胜地,所遗满汉旗仆,原属一脉相承,就在乌拉设属安官,即为一支捕贡兵丁”。 ——《打牲乌拉志典全书》卷一。
文字板:对打牲乌拉牲丁采参缺额的惩罚
雍正五年(1727)奏准,缺交人参牲丁每丁交人参缺额一两以下者鞭五十,二两以下鞭一百,二两以上枷四十日、鞭一百,如每旗应交人参合计缺额六斤以下者,各相关基层头目,各鞭八十;缺额二十一斤以上三十斤以下各鞭一百,缺额更多者各鞭一百,革去头目官衔,降充壮丁,应交人参缺额二十斤至三十斤,各基层头目各罚俸饷两月,更有缺额者,以二十斤为一倍,每一倍罚俸饷两月,缺额至百斤者,各降一级,罚俸饷一年。
——资料来源:《打牲乌拉志典全书》卷1。
图片:打牲乌拉魁府旧址
文字板:康熙委派曹雪芹父辈发卖人参
康熙五十六年(1717),曹雪芹祖父曹寅早已去世,接替江宁织造的是曹雪匠的叔父曹頫。曹寅是康熙的奶兄弟、自小的伴读,康熙对曹家很是信任。尽管曹寅和曹颙都已经去世,曹家依旧是康熙的心腹,康熙私密事还是找曹家。康熙去信询问貂皮、人参在南方有无市场,曹頫如实禀告:貂皮在南方没有市场,人参却是“购买者多,确是有利。”康熙闻之,随即谕旨内务府将“连同芦须之人参一千零二十四斤十两五钱”交给曹頫、李煦(曹雪芹舅爷)、孙成文等三个在江宁织造任上的官员发卖。这一千多斤人参马上被抢购一空,得银二万九千六百十三两。康熙下旨将这笔银两交给当地国库,用来抵销户部拨给地方的经费,再由户部把等价银两缴纳“内库”。(来自网络)
图片:康熙与曹寅画像、清江宁织造旧址、曹寅奏折。
第二单元官参局的设立
单元说明:清廷利用招商刨采政策控制东北采参业,官商利用刨夫劳动,共同获取余利,参票发放数量猛涨,票数渐渐放不足额,同时人参资源渐趋匮乏,参票放行制推行困难,积重难返。乾隆九年(1744),清廷改变参务办理之法,成立官参局,政府直接控制管理参务,实行官办采参。
第1组:官参局的设立及其职责
组说明:清廷为获取东北人参设置了种种法令,推出参务管理政策,以强权垄断人参资源,针对参票发放出现的各种弊端,朝廷决定设立官参局直接参与参务管理。吉林官参局初始设置位置经考在民国时期局子街附近,其职责、编制及发放参票的种类,都较此前八旗分山、招商刨参、专票发放等有所不同,体现了一种全新的参务管理模式。
图版:
文字板:招商刨参与参票发放弊端
参山北移,采参路途遥远,刨夫不肯应募刨采。参票发放,商人不按票额放票,刨夫入山采参无人监督,参商收多收少无人知晓。或采多报少,多得之参自行贩卖隐匿肥私;或以次充好,甚以铅粒搀假,谎报参数。官与商巧立各种名目从中牟利,资金大量流入私人腰包,致参务财政紧缺。乾隆九年(1744)朝廷决定减少参票数量,取消招商刨采制。
图片:
文字板:官参局设立的时间
清代东北分别在盛京、吉林、宁古塔设官参局。设立时间略有不同,具体设立时间,学界有不同意见。
盛京官参局设立时间为乾隆九年(佟永功:《清代盛京参务活动述略》,《清史研究》2000 年第1期);乾隆二年(廖晓晴:《清代盛京、吉林、宁古塔官参局设立时间考》,《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
吉林官参局设立时间为乾隆二十九年(赵郁楠:《清代东北参务管理考述》,中央民族大学硕士论文);乾隆九年(廖晓晴:《清代盛京、吉林、宁古塔官参局设立时间考》,《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
宁古塔官参局设立时间为乾隆九年。(《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33,户部·薓务·公用)。
文字板:吉林官参局设立地点
资料介绍,吉林官参局在吉林迎恩门外粮米行街北,此前是否有建筑或机构不详。《永吉县志》记载,民国时期交涉署即在官参局位置,交涉署旧址在今常宁胡同西端路北,和龙街与珲春街之间胡同。官参局之后,曾是祭祀吉林重要文武官员的昭忠祠所在地。据此可作出吉林官参局地点建筑源流归纳,即:官参局-昭忠祠-交涉暑。
地图:吉林官参局位置示意图
史料摘录:吉林官参局有“大堂五间、东库三间、西库三间,穿堂五间,照壁一座。”
——[清]萨英额《吉林外记》
沙盘:吉林官参局建筑概貌。
文字板: 官参局机构及人员设置
吉林将军直辖官参局。官参局内设专职协领、佐领各一员,嘉庆十五年(1810)规定“协领定为三年一换,佐领定为二年一换”。此外还有一些办事人员“散放票张,挑选官参,经手出纳钱粮”,由掌关防协领及领事书吏经营。书吏中“设经承二名、贴写八名,专办文移稿案”(以上引据均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233,嘉庆十五年条)。清末参务渐轻,参局机构精简,吉林官参局人员只是在有事时“由将军派员经征”,“随时拣派,无专员。”(《吉林通志》卷43)
印模:吉林正黄旗协领之关防印章(《清代吉林将军衙门满文档案译编》彩页)。
文字板:官参局的职能
1、许可:发放参票,对采挖实行计划管理。
2、经营:包括收购、验收、仓储、解运等。
3、定等:清代人参等级分为:大枝、特等、头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芦须、渣沫,参叶、参籽,参膏各级。
4、定价:按人参等级确定价位。
5、监制:“派员眼同蒸做”。
6、课税:依量课税。
7、预算:筹措参务管理相关经费。
8、驻防:设防布卡,严查私刨人参与资助者。
9、打假:谨防上缴人参中有其他非参品混杂。
10、禁秧:杜绝秧参(即园参)冒充野山参。
11、查私:查私挖或走私人参。
12、奖惩:对相关官员奖优惩劣。
13、刑罚:对涉参违法行为,视情节给予没收至斩决的各等刑罚。
图版:
文字板:何谓“官参”?
官参是一种关于人参采挖、买卖、课税等一系列相关行政管理的制度称谓,是相对于私人或行业商会自行组织的采参、买卖等事务的一个清代参务管理用语。作为一种制度,它以朝廷直接经营管理为特点,在经由自行挖采、八旗分山、招商挖采等方式后,于清代乾隆以后得到确认。
文字板:官雇刨夫采参
由清廷直接招募、组织刨夫给票,入山采挖人参。从乾隆九年(1744)起开始推行,目的就是为加强朝廷对参票发放的直接管理,收入更多人参。它取消了参商的中介地位,改由朝廷直接招募并组织刨夫入山采挖人参,从而实施对东北参务的垄断管理。
史料摘录:采参人直接向各该衙门请领参票,自备粮食以及各项备用品入山挖参,所得人参除按定额交官之外,其余自行贩卖,不足交官数额者,交银赔补,政府在刨夫口粮、行装方面给予适当照应。——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乾隆朝参务史料》历史档案,1991。
官雇刨夫,于各项备存银内,帮给刨夫银两,每票交参十两外,将所得余参六两,抵还帮给刨夫及各项公用款项;其每票所收参六两,解交内务府,以作抵补之项。除官参商参外,所获余参,仍听刨夫变卖。——《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清末石印本,卷 232。
立体字:发放参票、收缴人参、挑选官参、发派售卖。
文字板:参票种类
参票是出入山场的凭证,进山挖参的刨夫在入山之前必须持有官发凭证。
进山照票:刨夫进山挖参前必须请领的照票,作为刨夫入山采参、出入关卡检验核实的凭证,分旱路和水路两种。
押票:为防止刨夫隐匿私参或挟参潜逃而安排的随行监视者称押票官,押票官须领有照票,称为押票。押票官负责对各刨夫参包封贴印花,押送进局,挂号存库,实际起着负责监督刨夫挖参的作用。
下山照票:刨夫下山返回时,须经过参山所属关卡,要出示下山照票,注册登记,主要是防止刨夫私带人参出关。也称返山照票。
红票:是商人买卖人参时必须持有的一种照票,类似今日执照。无票不准买卖人参,余参买卖须经官参局允许,登记后方可变卖。
影印件:吉林将军衙门为饬付分领散放各项票事(吉林将军衙门满文档案译编207页)。
照片:清末押票官待领押票(来源网络)
第2组:人参的征收与缉私
组说明:发放参票是为了强化对挖参过程中的管理,防止无票之人肆意采取,更是为了要保证人参的征收。对偷采人参活动的惩治,是清朝参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防范偷参,清朝定有严刑峻法,根据情节轻重、旗民区别、知情与不知情等因素,分别惩处。
史料摘录:盛京、吉林等处放水陆参票,三人领票一张,每票俱收参六两,银六两,所收银两,给予保票之人,所收人参,以五两交官,一两作为公用,仍将公用参全行解交内务府查收。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清末石印本,卷232。
文字板:收取官参是地方官员的政治职责之一
经过雍正年间定制收课和商办采参的过渡,乾隆九年设立官参局后,由京派员会同东北地方将军对人参进行监放监收,后又停派京员,只由东北地方将军掌管。足见上收官参逐渐上升到宫廷层面,成为东北地方官员尤其是官参局的政治职责之一。
文字板:清代有关惩治偷参者的刑罚规定
顺治十五年规定:“有偷采人参者,将带至之头目斩决,余众治罪”。
犯罪者如系旗人,戴枷一月鞭抽三百,牲畜和所得人参全部没收。如系家奴犯罪,主人知情者,以偷盗治罪,犯罪者本人戴枷一月鞭抽三百,并入官府为奴,牲畜和所得人参全部没收;主人不知情者免于处罚,犯罪者本人戴枷两月鞭抽一百,牲畜财物全部没收。主人知情而诡称不知情者,加等治罪,其家人入官为奴。
民人犯罪者,戴枷一月板打四十,牲畜财物全部没收。蒙古、锡伯、瓜尔察人有犯罪者,交理藩院议处,头目斩决,余众治罪。
影印件:官参局为查办刨夫王九龄领刨参票印照逃走案事(《清代吉林将军衙门满文档案译编》399页。)
印模:镇守吉林将军印、吉林理事同知关防印(《清代吉林将军衙门满文档案译编》彩页)。
照片:
文字板:乾隆时期的“黑人”及“黑参”
康熙末年,清廷实行参票制度,每张参票准许携带一定数额的刨夫入山。而揽头为多采人参,往往携超过规定的人手入山,称“黑人”,盗采的人参被称为“黑参”。
史料摘录:俱系把头领票之后沿途带往,乘隙偷渡出边,亦有预行在外等候,俟官票到时随同前往,及入山刨采,即经查询,张冠李戴,彼此影射,毫无证对。迨回山之时,黑人所得之参,俱交有官票者带回,其黑人在暗中分肥。把头惟借黑人通融,以交官项,而黑人亦借官票以为影射,彼此狼狈为奸,牢不可破。(《盛京将军新柱等为遵旨查议办放参票办法事奏折》,《乾隆朝参务史料》,《历史档案》1991年第1期。)
照片:
文字板:内务府查收私参的记载(雍正三年)
九月二十二日,盛京刑部差主事穆隆阿,送到盛京拿获私参一两八钱,生参二钱,芦须五钱;十一月二十六日,山海关副都统戴兴额差佐领伊常阿,送到拿获私参一两二钱,参须二钱;十二月十八日,盛京将军恒鲁差佐领明保,送到拿获私参二十二斤三两一钱七分,参须六斤一两九钱六分。黑龙江将军增海,差云骑尉永德,送到拿获私参一两七钱,芦须一钱二分。(资料来源: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藏《广储司茶库档》)
史料摘录:雇人偷刨人参,财主不分旗、民,俱发云南等省充军,并无财主,只身潜往偷刨,得参一两以上,杖六十,徙一年,至五十两,杖一百,流三千里,为从及未得参,各减一等,购买贩卖飞参等犯,照偷刨已得参人犯,减一等治罪。
——[清]萨英额:《吉林外纪》,台湾文海出版社,1984,卷5。
表格:雍正朝总管内务府缴获部分私参数目统计
查获私参地点 | 时间 | 搜获参斤数 | 解送地点 |
奉天、吉林乌拉、宁古塔等处 | 雍正元年十二月十八日 | 人参五百二十三两七钱,参须五十二两。 | 总管内务府 |
盛京威远堡等六边 | 雍正七年十一月初八日 | 人参六十八两七钱参须二十两四钱,生参一百三支 | 总管内务府 |
宁古塔等处地方 | 雍正八年十二月初二日 | 人参七千六百七十一两二钱,参须二千一百六十五两七分。 | 总管内务府 |
盛京威远堡边门外通河边门地方 | 雍正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 人参、劣参、参须共六千七百三两。 | 总管内务府 |
宁古塔等处地方 | 雍正十年四月初四日 | 人参二千四百六十六两、参须五百三十两六钱。 | 总管内务府 |
宁古塔等处地方 | 雍正十一年四月初四日 | 人参一千七百三十四两七钱,参须四百五十一两五钱。 | 总管内务府 |
宁古塔等处地方 | 雍正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 人参四千零二十六两六钱,参须九百五十一两九钱五分。 | 总管内务府 |
宁古塔等处地方 | 雍正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人参四千五百二十七两一钱,参须六百六十三两五钱三分。 | 总管内务府 |
吉林乌拉地方 |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人参共五千三百四十二两六钱,参须一千一百二十七两一钱。 | 总管内务府 |
(根据《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制作)
第3组:内务府对官参的管理与使用
组说明:早在官参局设立之前的康熙、雍正年间,清廷对官参的收取方式及程序预案等就有了较成熟的设计,或逐级收取,或由参商径交内务府。官参局成立以后,中央直接介入官参的收取,派遣官员同地方将军一起监放监收,加强了对人参的直接控制和管理。宫廷使用及用药也因此得到了切实保证。
文字板:官参上收的留置比例及管理
按朝廷事先安排,采参人如按规定足额上交官参外,“(乌拉)采参人照盐引给予参引。所得之参分为三分,两分交户部,发祟文门监督变价,一分交盛京将军衙门,按时价折给采参兵丁,其折价之参,仍送户部作价”。盛京将军对此也做了同样规定。吉林乌拉收参时,“由户部奏派堂官一员,带干员四人前往,会同该将军、乌拉总管公同验收”。
场景复原:官参办事人员收取官参。
史料摘录:雍正八年(1730)规定,“将应收之人参,照雍正八年具奏施行,每票收人参十六两,应交官之人参,由商人亲收,送交内务府。将发放所余票送部废之”。
雍正十年(1732)三月初二日,“商人郭正义去年发放参票五千九百十五张,共计应交官参五万九千一百五十两,进贡人参二千两,令官兵护随,郭正义亲自接送内务府”。
——《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下册
文字板:保证宫廷收取官参为先
乾隆三十八年(1773)后,官参管理改由盛京和吉林裁派京员,与东北驻防将军一起会同收参。嘉庆十八年(1813)奏准:嗣后盛京、吉林、宁古塔三处官参解京,如验选成数足额,即咨行该将军等,听其该处商参自便;如所交官参枝梢碎小,成数不足,亦即咨行调取各该处商参,解京验看,从而保证了宫廷用参为先。
文字板:官参的使用
从各地收取官参经由一系列严格选择、封存手续后,集中启送内务府,内务府掌管官参的使用。这些官参的使用主要有五项:1、用于宫廷药房;2、皇帝及后妃等皇室人员内用;3、用于太医院;4、用来赏赐大臣;5、遵旨发放南方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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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组:吉林移参栽培带头人、百年工商人物——韩宪琮
组说明:东北人参栽培首先出现于吉林,也以吉林发展最为迅速,史载,秧参栽培“盛京、吉林、宁古塔等处皆有,而吉林为尤甚。”(《清仁宗实录》卷230)尽管清政府禁令迭下,吉林头道沟等处早在嘉庆年间就已出现规模较大的参园。韩宪琮在嘉庆、道光年间来到吉林,在桦甸夹皮沟一带以开采金矿为生,以后渐次壮大,扩展到人参栽培领域,其经营规模也曾蜚声吉省,是吉林近代工商界著名人物。
文字板:韩宪琮其人
韩宪琮,人称“韩边外”,祖籍山东省登州府文登县。清嘉庆年间其父率家迁居辽宁复州,嘉庆二十四年(1819)宪琮出生于复州。韩宪琮30岁左右时,到桦甸县夹皮沟金矿谋生。他结拜矿区义士,不惧恶霸,为人仗义,被众淘金工推举为“当家的”。因其久居柳条边外,“韩边外”之称随即叫开。韩宪琮半生勤苦劳动,经营创业,开烧锅、也做木材采伐、狩猎、捕鱼、养鹿、栽参等,规模最大时为他打工有5000余户,人口约25000余人。他将这些人编众为兵,分屯各营,他自设拘留所、看守和刑具,恩威并施,奖惩并济,终成夹皮沟一带金场淘金工总头目。他非官非匪,集地方经济、刑罚、武装力量于一身,对当地管理多年。光绪二十三年(1897)10月病故,终年79岁。
文字板:官参局与“韩边外”的棒槌营
光绪初年,清政府已取消人参栽培禁令,当时,从事野生人参采挖的叫“人参营”,种植籽参的叫“棒槌营”。韩宪琮经营的是籽参种植亦即“棒槌营”,共有两处,人工种植面积达20余垧。此外,韩宪琮还在夹皮沟、苇沙河、敦化县乌松砬子等地采挖山参,年采山参300两至400两,效益可观。当时,沙俄已侵吞中国乌苏里江以东领土,东北人参栽培中心移向吉林长白山山地。吉林将军铭安“请弛禁秧参,与诸草药分别抽收税课”。令诸参户“凡有山场地面,按界清查营户人数,统令赴局承领执照”(《清穆宗实录》卷85)。可以想见,当时自家掌管经营两处“棒槌营”的韩宪琮,也必将在“赴局承领执照”的人群之中。
第5组:吉林官参局处理的两起参案
组说明:东北盛产人参,成为许多官员从中谋利的对象,参务遂成滋生腐败案件的“重灾区”。参局部分官吏利用管理漏洞,贪贿肥私,巧取豪夺,上至镇守将军、下至普通吏员,腐败成风,上行下效,激起民众义愤,于是上告朝廷,引发参务大案。在当时较具影响的有两起:一是乾隆五十九年吉林将军恒秀案,一是嘉庆十五年吉林将军秀林案,朝廷处理的也都相当严厉,一时不仅对吉林,而且对东北乃至全国政界都产生了很大影响,震惊朝野。
文字板:乾隆五十九年恒秀参务案缘由
参票发行量锐减,乾隆五十六年、五十七年(1791、1792)吉林接连两次失火,将刨夫采参所需工具、车马、衣食、帐篷等斧资基本烧毁。乾隆五十八年,朝廷在吉林又下达翌年发放八百余张参票任务,有近六百张参票无人认领。为弥补官银亏空,完成朝廷指标,吉林将军恒秀被迫下令将未能发放参票200张摊派民户,188张摊派铺户;若本人不能进山采参,每票折银200两。民户和铺户本无承领参票义务,此令一出引起轩然大波。适逢吉林副都统秀林到任,有民户控告,秀林不敢隐瞒,遂上奏朝廷,引发了乾隆五十九年参务案。
文字板:乾隆五十九年参务案判决结果
恒秀(吉林将军)依拟应绞,著监候秋后处决。诺穆三(吉林官参局协领)依拟应斩,著监候秋后处决;此案历任将军、副都统等办理参务不能妥协、因循掩盖,以致酿成积弊,予以革职降调本属罪有应得。姑念只系经理不善,尚无侵肥人己情事,都尔嘉(镶黄旗护军统领)著革职从宽留任;那奇泰(宁古塔副都统)著降二级从宽留任;索喜(吉林副都统)等著降一级从宽留任。
文字板:嘉庆十五年秀林参务案缘由
组说明:随着野生山参资源的不断枯竭,应交份额尚不见减少,参务办理弊端不断显现。嘉庆十五年上交人参中,发现夹杂有大量人工栽种的秧参,出现以次充好、以秧参充山参,甚至在上交参包中混入铅块以代参重的作法。官员对“路远参稀”的现实熟视无睹,一味摊派参票,引发民怒,民众将其告到朝廷。吉林将军秀林伙同参局官员侵蚀大量参余银,充分暴露了清廷参务管理的疏漏。嘉庆帝对吉林将军秀林等人做了严厉惩处,显示了朝廷治理吏治的坚决态度,在清代官参历史上产生了很大影响。
文字板:戏剧性命运的吉林将军秀林其人
乾隆五十八年(1793)秀林被任命为吉林副都统。到吉林后,发现官参局协领诺穆三等有“侵帑累民”行为,随即向朝廷举报。乾隆闻奏后,极为重视,此案涉及到的官员及历任将军、副都统都受到严惩。秀林因举报有功,擢升为吉林将军。任职十五年调任京城任吏部尚书,此后不久,他在吉林将军任内的不法之事被查了出来,受到嘉庆皇帝先为“斩监侯”、后为勒令“自尽”的惩处。
文字板:嘉庆参务案的审理
嘉庆朝以后,上交官参中掺杂大量人工栽种的“秧参”,嘉庆觉得大量秧参背后,当有官员徇私舞弊和贪赃枉法现象存在。于是他选派大臣前往盛京、吉林、宁古塔等地,要求将“承办各员有无得赃弊混之处一并详查,据实参奏。”专案大臣到吉林后的调查结果表明,吉林众多官员在参务中贪赃舞弊,吉林将军秀林侵蚀参余银两数额竟达三万余两。嘉庆闻之,勃然大怒,发下一道措辞严厉的谕旨,下令将秀林革职拿问,查抄其家产,勒令自尽;同时将秀林第四子及家人刘姓及相关人等一并拿获严审,其他涉案官员也都被革职审问。
第三单元:吉林官参局的裁撤
单元说明:烧锅票采参制的兴起、衰落以及发生质变,反映了清后期东北人参业的日趋衮败。咸丰四年(1854),吉林将军奏请将吉林官参局烧锅票银改充俸饷,参局对人参生产贸易管理职能愈加衰弱。东北人参业的衰落,同参源的破坏,乌苏里江以东国土的丧失有关,同清末的腐败政治和帝国主义侵占东北也有密切关联。光绪三十四年(1908),腐败的官办参务不堪时代风雨的冲击,参票专营被园参纳税经营取代,官参局终于寿终正寝。
第1组:人参过度采挖,资源受到破坏
组说明:清廷采挖人参只讲采刨,不讲栽培,人参资源必然趋于枯竭,参场逐渐北移、刨夫不愿入山,都说明野山人参产量在急剧减少。民间秧参栽培,清廷不但不予支持,而且严加禁止,并愚蠢的认为是“以伪乱真”。而野山人参的采挖却年复一年,不加停歇,参苗自然减少,东北采参业日趋衰亡。
表格:吉林打牲乌拉采参数量对比
采参时间 | 采参人数 | 全年采量 | 每人均采 | 资料来源 |
顺治四年(1647) | 300人 | 398.2斤 | 1.5斤 | 顺怡四年三月廿二日:〈乌拉捕牲人丁采得人参奖给毛青布事》,《满族历史档案资料选辑》,94-95页。 |
顺治六年(1649) | 300人 | 162.4斤 | 不足0.5斤 | 顺治六年四月十八日:《为采人参奖给乌拉入丁物品》,见《满族历史档案资料选辑》,111-112页。 |
顺治八年(1651) | 1300人 | 463.8斤 | 0.3斤 | 顺治八年四月四日:《珠轩缴参给布、因庆事乌拉人丁给赏等事》,见《满族历史档案资料选辑》,120一121页。 |
第2组:贪腐导致参政衰败
组说明:从道光朝直到光绪朝,清朝国运由盛而衰,参务废弛,虽清帝不时敦促戒勉,但在办理参务时每每官官包庇,狼狈为奸;官场贪污受贿,腐败成风,贪官污吏横行是导致参务衰败的重要原因。每年虚报数目,导致挪移科派重弊,官员私自把参余装入个人腰包,剥削刨夫,行为肆无忌惮。在所验收检查的人参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弊端也很多。
史料摘录:雍正曾训斥地方参务官员:“稍有能干者,俱于人参内谋利,官员等亦不以公务为事,衙门内行走者甚多。”——[清]阿桂等纂修:《盛京通志》卷6:3,辽海出版社,1997。
文字板:舞弊积习促使参案连连
嘉庆年间震惊全国的“吉林参案”,朝廷对相关要员都做了严惩:前任吉林将军秀林侵蚀人参银两数万两,被抄家赐死;前任副都统布兰泰因侵吞人参银两被革职抄家,副都统达禄,官参局协领萨音保、钱保因侵吞人参银两被判处“绞监候”;在任吉林将军赛冲阿、副都统玉衡等因失察,降四级留任。然而,严办并未使参务改善,道光年间,吉林四世参商周景南因不堪官参局的盘剥压榨,赴京告状,案件竟被有司发回吉林将军重审。周景南因此被吉林将军摘除顶戴扣押,其侄不甘,偷赴京城控诉,酿成又一次钦差调查官参局的御案。
文字板:收参掺假严重
嘉庆十五年(1810):“上交官参中,盛京票参48斤12两内,堪用参仅13斤4两,有秧参18斤12两及带铅条泡丁参1斤4两;吉林票参最次,在59斤7两5钱人参中,堪用参仅1 斤12两,夹秧参达37斤3两之多,带铅条的泡丁参15两;唯有宁古塔票参稍好,17 斤12两8钱参内,堪用参8斤12两”(《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清末石印本,卷233)。充分说明收参时的弊病。
第3组:北部采参区被沙俄侵占
组说明:中俄《北京条约》,沙俄迫使清政府将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割让给沙俄,使刨夫们的渔猎采集生活受到了重创。对清廷参务造成的直接影响就是参地丧失,由此也导致了自然资源和经济利益的永久丧失。但是,刨夫们的斗争并没有停止,他们仍继续为捍卫在乌苏里以东采捕的正当权利进行斗争。
文字板:刨夫抵抗沙俄侵吞
根据1860年11月14日签订的中俄《北京条约》第一条:乌苏里江以东空旷之地,“如有中国人居住,则俄国政府承允任他们留住原地,并仍准其照常从事渔猎。”但沙俄无视条约规定,肆意迫害、驱逐中国居民。富有爱国心的中国刨夫不肯屈从俄国法律,继续进行斗争,仍在这里采集狩猎。直到1884年左右,从东北内地,每年还有“三百至四百人到乌苏里边区来采人参,有五百至八百人为了同样的目的前来南乌苏里边区。”([俄] 伊凡·纳达罗夫:《北乌苏里边区现状概要》,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75年。)
第四单元:吉林官参局的特征与影响.
单元说明:清朝的参务管理制度建立之后,由于形势的不断变化,也相应地不断进行调整,尽管清朝的参务管理制度曾出现过多种形式,但无论是哪种形式,都是在清朝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参务管理办法相对稳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官参制度客观上促使了关内民众趋利而来,从而为以后的东北开发创造了必要条件。
第1组:吉林参务管理的时代特征
组说明:吉林官参局是时代的产物,经验和教训的积累,为官参局的运行,提供了一定的资源和动力。总结其时代特征,不难看到,吉林官参局成立之时乃至之前的康熙时期为后来的康乾盛世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而参务制度的稳定性,也是吉林官参局存在期间的重大体制支撑。
文字板:社会环境对官参局的作用
官参局成立于乾隆时期,这一时期国家昌盛,四海升平。乾隆帝天资独厚,好名图治,其文治武功得到广大民众的由衷认可,加之朝廷对经济发展扶持措施的顺利实施,使得社会秩序稳定,经济迅速发展,政治也较清明,从而为参务管理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吉林乃至整个东北地区的参务体制有了一个比较正常的发展空间。嘉道以后,潜在的社会危机开始凸显,清代国势开始颓废衰落,这一背景下的参务管理体制也就不可避免地随之停滞。
照片:清代晚期吉林街区。
剪纸作品:人参系列。
文字板:参务发展的持久性支撑
清代东北参务管理体制萌芽于入关前的后金时代(努尔哈赤时代),兴起于顺治,发展成熟于康乾,衰落于嘉庆道光,直到咸丰以后才停滞衰亡。清代前期东北参务管理体制的发展变化没有中断过,并且一直持续到清代灭亡才退出历史的舞台,这恰恰说明了这种体制的顽固性、延续性、持久性,反映了封建社会体制的根深蒂固,难以动摇。
图文板:吉林采参习俗。
雕塑:上山采参的刨夫。
第2组:吉林参务发展对后世的影响
组说明:通过对吉林乃至东北参务体制的管理,清政府每年每季都能收获大量定额的人参入库,供统治阶级享用,皇室使用不完的余参就派人在京变卖,或派官商到两淮、苏杭二州、南京等处发售,换取白银,充盈国库,客观上产生了社会财富得以增加的效果。而北方冀鲁等省民众为养家,则冲破重重阻碍到东北挖参,使得辽阔的东北土地也得了开发。
文字板:社会财富得以增加
通过对东北参务体制的管理,清政府每年每季都能收获大量定额的人参入库,供统治阶级享用,而帝、后使用不完的余参就派人在京变卖,由于人参数量之多,在京销售不完,于是每年经常派官、商到两淮、长芦、苏州、杭州、江宁、粤海等六处进行发售。在人参采挖业的旺盛时代,每年清政府都能收缴大量的人参,换取白银,充盈国库。
表格:康熙八年——二十一年上三旗所交人参数额表(单位:斤);
年份 | 斤数 |
康熙八年 | 1049 |
康熙九年 | 419 |
康熙十二年 | 241.6 |
康熙十四年 | 368 |
康熙十五年 | 283.6 |
康熙十七年 | 173.22 |
康熙十八年 | 177 |
康熙十九年 | 161.6 |
康熙二十年 | 101.8 |
康熙二十一年 | 98 |
(资料来源:《盛京参务档案史料》,辽海出版社,2003年。)
文字板:商品经济得到开发
康熙、雍正时期,采参地点逐渐北移,到乾隆时期,关内民众为逃避天灾,纷纷奔走关东,以采捕、种地谋生。嘉庆中后期柳边弛禁以后,流民赴东北更出现了“闯关东潮”。随着东北移民日益增多,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随之而来,大量荒芜土地得到开垦,东北地区盛产的奇珍异宝、参矿果木等自然资源,都得到了充分利用和开发,极大促进了东北地区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
文字板:史韵悠长的世一堂药业
坐落于吉林市河南街244号的世一堂药店,建于清朝道光七年(1827),借助吉林为人参交易集散地的优势,建立之初,主要以加工人参药材等为主,以其质地优良、加工细腻而闻名全国,产品销往全国各地。1915年,在巴拿马举办的万国博览会和1916年举办的全国国货展览会上都获得骄人成绩。早在民国期间就与北京同仁堂齐名,在药界素有“里有同仁,外有世一”美称,饮誉海内外,反映了当时吉林地区浓厚的产业氛围。
第3组:吉林官参重要性的特殊因由
组说明:清廷于盛京、吉林、宁古塔分别设立官参局,官参局为驻地将军兼管,宁古塔因实隶属吉林,加之地理位置、关联部门设置和产业发展氛围等因素,吉林官参局在多方面都凸显了其本身的重要性。唐代诗人陆龟蒙写诗颂赞吉林产参“紫团峰外即鸡林”,清代乾隆皇帝更在吉林将军府作诗,称赞吉林是出产神草的“奥壤灵区”。
古诗:奉和袭美谢友人惠人参 ——[唐]陆龟蒙
五叶初成椵树阴,紫团峰外即鸡林。
名参鬼盖须难见,材似人形不可寻。
品第已闻升碧简,携持应合重黄金。
殷勤润取相如肺,封禅书成动帝心。
咏人参 ——[清]爱新觉罗·弘历
奥壤灵区产神草,三桠五叶迈常伦。
即今上党成凡品,自昔天公荐异珍。
气补那分邪与正,口含可别伪和真。
文殊曰能活能杀,冷笑迷而不悟人。
文字板:官参局对清政府的重要意义
人参对清政府的政治经济至关重要。清代累计采参达百万余斤,折银约2亿两,合每年75万两,相当于乾隆年间国家财政收入(4200万两)的1.8%,是乾隆给内务府皇室财政补助定额(60万两)的1.25倍;采参从业者一度达到7-8万人,史志学家将清政府称为“人参帝国”。
文字板:自然地理区位得天独厚
吉林官参局管理的区域位于长白山核心区和大兴安岭,康熙曾指吉林地方,劝大臣“尔等必越佛阿喇地方,较前稍远,是以价益贵而盗者愈多。”说吉林采参虽较辽东地远,但吉林参价要比辽东贵,指出采参地点此时(康熙十八年即1679年)已逐渐开始北移至今日吉林省中部和黑龙江省宁古塔一带。史载“新宾采参时每年1万斤,到乌苏里每年可达4万斤”,明显可见吉林官参局辖区产量远高于盛京。
文字板:关联部门设置只此一家
除了官参局外,清廷还早在顺治五年(1648)年在吉林设置全国唯一的农特产品管理机构--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明确以人参为“土贡之首”。据嘉庆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1818 年版)“令乌拉打牲满洲等采参,每年交送一千斤,其余作价。”大批打牲乌拉和官参局进贡宫廷内务府的人参经由曹雪芹的祖父曹寅、舅爷李煦等人转销到江浙,给皇室带来巨额财富。
图版:打牲乌拉总管衙门复原图(网)。
文字板:产业营销氛围历史悠久,
据《船营区地情》,中国东北制药工业企业发端“世一堂”药店1827年设于吉林城,时有“北有世一,南有同仁”之说,以经营人参驰名全国,所配制的”参茸虎骨延寿酒”荣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一等奖;当时在上海、天津等地有“世一堂”20余家分店;清代的吉林城为东北人参的集散地,全国人参贸易中心在吉林市河南街。直至民国早期,吉林市“世一堂”、“永德堂”、“志诚利”、“万盛昌”四家参茸商号1924年银行贷款达110多万银元(约合现在1.7亿元)。
雕塑:乾隆在吉林将军府御书《人参诗》。
部分说明:世界人参看中国,中国人参看吉林。吉林省作为人参的原产地和主产区,具有1500多年的野山参采挖史和450多年的人参人工栽培史,人参产量占全国的85%,占世界的70%,人参产业已经成为吉林省最具优势特色、最具发展潜力的富民产业。现在,吉林省正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科技驱动、效益优先的思路,坚持规范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品牌化发展,大力培育人参龙头企业和产业联盟,着力创建人参产业集群,加快推动产业高级化、产品高端化、品牌驰名化,努力把人参产业打造成为千亿级优势产业,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部分幽谷江天谱华章——吉林人参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部分说明:世界人参看中国,中国人参看吉林。吉林省作为人参的原产地和主产区,具有1500多年的野山参采挖史和450多年的人参人工栽培史,人参产量占全国的85%,占世界的70%,人参产业已经成为吉林省最具优势特色、最具发展潜力的富民产业。现在,吉林省正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科技驱动、效益优先的思路,坚持规范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品牌化发展,大力培育人参龙头企业和产业联盟,着力创建人参产业集群,加快推动产业高级化、产品高端化、品牌驰名化,努力把人参产业打造成为千亿级优势产业,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单元政府扶持政策引领
单元说明:人参不仅是我国传统医药的瑰宝,也是现代养身健体的良方,更是地方产业发展的支柱。长期以来,国家及有关省市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推动和促进人参产业的健康发展,从加强中药材管理到特色发展保障,基本涵盖了人参产业的各个环节。2022年3月,《“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颁布,对于人参中药的相关基础设施发展同样做出了一系列科学规划。
第1组:国家人参产业政策
1.国家人参产业政策的发展情况(图表)
2012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2013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
2017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
2020 《中国药典(2020年版)》
2021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2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人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意见的公告》
2022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2023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中国人参产业政策历程表
2. 国家人参产业政策重点内容解读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政策 性质 |
2012年8月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资源食品管理法》 | 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强调"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可以作为新资源食品,扩大了人参的应用范围。 | 规范类 |
2012年8月 | 国务院 |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 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 | 规范类 |
2013年11月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等e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 | 加强对中药材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对于维护公众健康、促进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繁荣壮大。 | 指导类 |
2015年12月 | 全国人大 | 《中医药法(草 案)》 | 中医医师和诊所准入、重要管理、人才培养等制度,突出中医特色,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药扶持保护和中医药发展投入。 | 规范类 |
2016年7月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一是调整保健食品上市产品的管理模式;二是优化保健食品注册程序;三是强化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管理;四是明确保健食品的备案要求;五是严格保健食品的命名规定;六是强化对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违法行为的处罚。 | 规范类 |
2017年10月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 | 对中药材生产和质量管理提出要求,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种植、养殖或野生抚育中药材的全过程。 | 规范类 |
2017年10月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 明确了符合条件的经典名方制剂申报生产,可仅提供药学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免报药效研究及临床试验资料。 | 规范类 |
2020年6月 | 国家药典委员会 | 《中国药曲(2020年版)》 | 增收部分中药饮片品种和规格;规范中药饮片名称;重点完善和规范中药饮片炮制方法;完善中药饮片的规格和基本质控指标;加强中药饮片的专属性鉴别;重点加强中药饮片外源性有毒有害残留物的限量检测,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研究建立专属性且能体现饮片特点的含量测定方法,逐步建立中药饮片成分整体控制方法。 | 规范类 |
2021年1月
| 国务院 | 《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从人才、产业、资金、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提出28条举措,为中医药高质量特色发展保驾护航,为老百姓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固本培元。 | 指导类 |
2021年11月 | 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的通知》 | 各级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要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配方颗粒使用,经审批或备案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方可使用中药配方颗粒。 | 规范类 |
2021年12月 | 国家医保局、中医药局 | 《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 充分认识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义;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 指导类 |
2022年4月 | 国家药监局 | 《基于"三结合"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下的沟通交流指导原则(试行)》 | 推出基于"中医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证据体系的中药特色审评审批标准。 | 指导类 |
2022年10月 | 市场监管总局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人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修订了人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对人参每日用量做出指导意见。 | 规范类 |
2022年11月 | 国家药监局 | 《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征求意见稿)》 | 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属于网络禁售药品。 | 规范类 |
2023年1月 | 国家药监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 1)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 2)强化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监管; 3)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 4)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 5)重视中药上市后管理; 6)提升中药标准管理水平; 7)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 8)推进中药监管全球化合作。 | 指导类 |
2023年3月 | 国务院 |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 1)建立健全中成药临床综合评价方法,系统开展100种中成药的临床综合评价,丰富中成药在用药指征、目标人群、最佳剂量等精准用药信息方面的内涵; 2)针对100种中成药建立系统完善、适应发展需求、覆盖生产全流程的标准体系,形成多层次的现代质量控制体系。 | 支持类 |
3.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人参产业主要内容
项目 | 重点内容 |
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 | 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入工繁育。公布实施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制定中药材采收、产地加工、野生抚育及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和标准。完成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建立全国中药资源共享数据集和实物库,并利用实物样本建立中药材质量数据库,编纂中国中药资源大典。 |
加强道地药材生产管理 | 制定发布全国道地药材目录,构建中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生产基地建设,鼓励利用山地、林地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优化生产区域布局和产品结构,开展道地药材产地和品质快速检测技术研发,集成创新、示范推广一批以稳定提升中药材质量为目标的绿色生产技术和种植模式。 |
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 健全中药材种植养殖、仓储、物流、初加工规范标准体系。鼓励中药材产业化、商品化和适度规模化发展,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鼓励创建以中药材为主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以中药材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强镇。制定实施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继续推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探索将具有独特炮制方法的中药饮片纳入中药品种保护范围。 |
加强中药安全监管 | 提升药品检验机构的中药质量评价能力,建立健全中药质量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中药外源性有害残留物监测体系。加强中药饮片源头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中药饮片、中成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
第2组:吉林人参产业规划
1.《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
2015年3月27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这是我国首部关于人参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明确了人参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规范,对人参产地环境和种植、加工、经营等环节的质量安全作了规定。根据条例要求,人参种植者和经营者须建立可追溯管理制度,人参种植、加工、经营应当建立管理档案和台账,并对假冒伪劣人参产品等进行了界定,划分各监管部门责任,人参从种植、加工、鉴定到销售等各环节都将实现有法可依。
2024年10月,为推动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吉林省决定对该条例进行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发布《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2. 吉林省人参产业政策重点内容解读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21年12月 | 《吉林省长白山人参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到2025年,高产优质人参新品种选育、连作障碍修复、产品加工等产业关键技术实现突破,人参种植标准化、精深加工、冷链仓储流通等关键短板基本补齐,人参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与产业体系三大体系进一步完善,林下参、非林地种参两种模式协调发展,人参产业创新能力、精深加工能力、品牌营销能力大幅提高,建成国内领先的高质量人参地方标准体系,实现园参标准化种植基地占比达75%,人参优质率提升至85%,长白山人参种植联盟吸纳人参种植大户达到80%。 到2025年,人参生产、经营与产业三大体系进一步完善,科研创新、精深加工和品牌营销三大能力大幅提高,产业总产值突破800亿元,一、二、三产业占比分别调整为7%、50%、43%,成为全省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
2022年1月 | 《关于加快医药强省建设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支持白山以人参等长白山道地药材资源开发为特色,加快建设原料和健康产品生产基地。 |
2022年5月 | 《吉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 组织开展中药质量提升工程,建成市县级中医药标准化煎药41个、省级中医药煎药人员培训基地3个。成立吉林省中药资源专家委员会,避选人参等10种中药材为吉林省首批道地药优势品种并开展研究。 |
2022年5月 |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到2025年,人参产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人参新品种选育、高效种植、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实现新突破,人参种植、加工、仓储流通等方面关键短板基本补齐。林下参与非 林地种参协调发展,园参标准化和林下参标准化种植基地占比分别达75%和50%,鲜参优质率达到85%以上。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人参种植大户加入长白山人参种植联盟达80%以上。按照全链条开发的模式,进一步稳定一产、着力提升二产、加快发展三产,一二三产业产值占比分别达7%、50%、43%。到2030年,人参产业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总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成为全省农业新兴支柱产业。 |
2023年2月 | 《关于建设农业强省提升粮食产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 实施一批玉米、肉牛、人参、梅花鹿、黑猪等精深加工项目;实施一批畜禽居宰加工、熟食、蛋品、乳品、鹿产品和休闲食品项目。 |
2023年5月 |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延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面向人参、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培育本土综合类、垂直类跨境电商平台,鼓励龙头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 |
2023年6月 | 《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引导发展人参、食药用菌等特色优势产业、扩大绿色产品生产。 |
2023年12月 | 《关于加快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 支持围绕杂粮杂豆、人参(中药材)、林下及林特等特色农产品打造垂直领域全产业链服务平台。 |
第二单元标准健全科技赋能
单元说明:标准是产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产业竞争的利器。中国作为人参的宗主国,人参相关标准的建立,不仅保障了本土人参产业的健康发展,也为中国人参产业在国际市场上抢占了先机。与此同时,在人参产业聚集区——吉林省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人参科研力量,推动科技引领发展,产学研融合助力升级,为人参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的活力。
第1组:人参产品制品汇总
中国人参产业已形成饮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及食品五大系列、600余种人参精深加工产品。人参行业链上游主要为人参种植业,原材料有种苗、土地、肥料、农业机械、设施等;中游为人参加工企业,主要包括人参初加工企业及人参深加工企业;下游主要包括中药企业以及人参产品消费者两大类。
第2组:人参国家标准一览(图版+触控屏)
《红参分等质量》(GB/T 22538-2008)
适用于红参的分等和检验,规定了红参的规格等级、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
《野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GB/T 18765-2015)
该标准适用于播种后自然生长于深山密林15年以上的人参,主要规定了野山参的鉴定方法、等级划分和年限判。
《移山参鉴定及分等质量》(GB/T 22532-2015)
适用于移山参的等级分类和技术鉴定,也适用于移山参初级加工产品,规定了移山参的定义及分类、鉴定方法、等级划分和年限判。
《鲜园参分等质量》(GB/T 22533-2018)
适用于人工栽培的新鲜人参分等和检验,规定了鲜园参的规格等级、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
《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19506-2009)
适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吉林长白山人参,规定了吉林长白山人参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类、理化指标和相关安全指标及检验方法。
《保鲜人参分等质量》(GB/T 22534-2018)
适用于以鲜园参为原料,经过保鲜处理的人参加工产品分等和检验,规定了生物保鲜人参和冷冻保鲜人参的术语定义、规格等级、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
《活性参分等质量》(GB/T 22535-2018)
适用于以鲜园参为原料,采用真空冷冻干燥技术加工的人参加工产品分等和检验,规定了活性参和活性参片的规格等级、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
《生晒参分等质量》(GB/T 22536-2018)
适用于以鲜园参为原料,刷洗后晒干或烘干而成的人参加工产品分等和检验,规定了生晒参产品的分类、规格等级、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
《大力参分等质量》(GB/T 22537-2018)
适用于以鲜园参为原料,经过烫制、蒸制或浸制后干燥的人参加工产品分等和检验,规定了大力参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规格等级、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
《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人参》(T/CACM 1021.2-2018)
该标准规定了人参的商品规格等级,适用于人参药材生产、流通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商品规格等级评价。
第3组:人参科研成果大观
1.人参药理基础研究
围绕人参传统功效的现代科学机理机制、长白山人参品质形成的遗传学机制、治疗不同疾病的物质基础及作用机制、根际环境因子对人参根系发育影响的生物学机制等方面,深入开展人参物质基础、作用机制、作用靶点、功效科学、连作障碍等重大基础和前沿理论进行研究,科学诠释人参本质。
人参主要药理成分
人参是一种珍贵的中药材,含有多种药用活性成分,具体如下:
(1)人参皂苷:是人参的主要活性药理成分,根据皂苷元结构的不同分为原人参二醇、原人参三醇和齐墩果酸型等。具有抗癌、降血糖、抗衰老、抗氧化、改善免疫力、增强记忆力、保护神经等功效。
(2)氨基酸:人参中含有多种氨基酸,如丝氨酸、缬氨酸、赖氨酸等,对健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3)挥发油:人参中含有挥发油成分,主要是挥发性芳香物质,有助于调节人体的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
(4)微量元素:人参中还含有多种微量元素,如锌、铁、铜、锰等,对身体的代谢和生长发育有帮助。
(5)多糖:人参中的糖类主要是多糖类,可以促进身体的新陈代谢,增强免疫力,还可以防止心血管疾病等。
(6)有机酸:人参中还含有多种有机酸,如苹果酸、柠檬酸等,对代谢有帮助,可以增强身体的免疫力。
(7)维生素:人参中含有多种维生素,如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等,对促进人体新陈代谢、提高免疫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人参皂苷在人参不同部位中的含量
人参部位 | 总皂苷含量 |
侧根 | 60.5% |
花蕾 | 15.0% |
参叶 | 7.6-12.6% |
须根 | 8.5-11.5% |
参皮 | 8.0-8.8% |
主根 | 2.0-7.0% |
幼根 | 3.0% |
种子 | 0.7% |
2.人参种质资源保护
种质资源又称遗传资源。种质是指农作物亲代传递给子代的遗传物质,它往往存在于特定品种之中。种质资源保护包括搜集、整理、鉴定、保护、保存和合理利用农业种质资源。2023年,国家长白山人参种质资源保护标准化示范区吉林省启动,该项目建成后,将对加强人参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提升良种繁育与推广标准化技术与管理,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做大做强全省人参产业,加快推进人参种业发展具有长远意义。
通过国家审定的人参品种
3.人参制品多元开发
现代科学研究发现,人参的根、茎、叶、花、果全身都是宝。吉林省加快人参非传统药用部位、活性物质或有效组分的研究,推动益智类、抗病毒类、抗心肌缺血、冠心病类人参创新药物开发。同时,加快多元化、高端化人参美白、保湿、护肤等系列化妆品和日化用品开发,积极培育人参日化用品名优特新品牌。
人参中的有效成分具有重要的药理作用,因此提取技术是人参科研的关键之一。各种常见的人参有效成分提取方法如超声波提取、微波辅助提取、超临界流体提取等都已得到广泛应用。
4.中国人参基因组计划
2010年4月28日,中国人参基因组计划启动仪式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标志着中国人参基因组研究与开发的正式启动和全面展开。中国人参基因组计划,由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牵头组织,联合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天津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农科院等合作单位。2017年,中国人参基因组计划科研团队在国际上率先发表人参全基因组图谱,测序了人参基因组。人参基因组以及人参皂苷合成通路的分析结果有助于人参的培育、种植和合成,也为植物功能基因组分析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第三单元金字招牌支撑振兴
单元说明:2002年12月25日,国家对“吉林长白山人参”开始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从此,“长白山人参”成为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的一块金字招牌。为保证“长白山人参”品牌的信誉和影响,吉林省一方面在种源、种植、加工、检测环节采取规范、标准、监管等措施,另一方面加强品牌的孕育、管理、授权等工作,从源头到消费终端全程确保人参产品的品牌质量。
第1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长白山人参
2002年12月25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吉林长白山人参”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长白山人参”正式成为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图片:“长白山人参”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产品标志。)
1.产地环境:吉林省长白山地区自然条件优越,属北温带大陆季节气候,四季分明,且开发历史短,人为破坏轻,大部分野生源仍保持着很好的生态平衡。长白山地区由于土壤肥沃,气候条件适宜,所生产的野山参质地饱满、坚实、皮色褐黄、有效成分含量高,为野山参中的极品。人工种植的人参主要分布在吉林省内长白山区的白山、通化、延边、吉林四个地区的14个主产县(市),平均单产3.1千克/平方米,最高单产达6千克/平方米。
2.保护范围:吉林长白山人参原产地域范围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吉林长白山人参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小组的复函》(吉政办函〖2002〗25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抚松县、靖宇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江源县、通化县、集安市、辉南县、敦化市、安图县、汪清县、珲春市、蛟河市、桦甸市、临江市等14个县(市)现辖行政区域。
(沙盘:吉林长白山人参原产地域范)
第2组:品牌的培育和管理
1.打造“长白山人参”金字招牌
吉林省以推广应用“长白山人参”公用品牌为路径,集中力量打造高端红参和精深加工人参品牌,以优质高年生人参为原料,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管理,树立品牌内在形象,赢得消了费者信赖。同时,加快吉林省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建设,加强长白山人参产品展示、品牌推介、文化传承,扩大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群体。
“长白山人参”入选新华社品牌工程
新华社品牌工程是响应品牌强国战略的一个综合服务体系。2024年11月,“长白山人参”入选新华社品牌工程专项签约仪式在京举行,新华社将与“长白山人参”品牌在创意策划、媒体传播、信息智库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持续赋能“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助力吉林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
2.强化“长白山人参”品牌管理
完善“长白山人参”品牌运营管理机制,强化品牌管理,提升品牌运营能力和水平。严格品牌准入准出制度,全面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把“长白山人参”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成具有世界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国际品牌。
“1+N”品牌推介模式
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企业采取“公用品牌 + 企业品牌”(1+N)的品牌推介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和品牌宣传。鼓励人参产品开展“吉致吉品”区域品牌认证,提升本土人参品牌的公信力和市场影响力。
“长白山人参”品牌授牌企业
“长白山人参”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的证明商标,用于证明“长白山人参”的特定品质。2010年起,吉林省组织开展了“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和产品评选活动,首批批准13户企业的71种产品为“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2018年,“长白山人参”发布新的品牌形象后,当年就有37家“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生产企业及134种品牌产品获得正式授权。
第四单元集散世界监管有力
单元说明:吉林省是人参及制品的主产区,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集散地,现已形成通化快大、抚松万良、集安清河和延边鹏程四个大型人参市场,其他中小型人参市场不计其数。配套的鲜参仓储冷链物流系统、智能化仓储物流管理、线上线下结合销售网络等建设,同样与时俱进。完善的人参产品检测体系、溯源体系和信用体系,最大限度杜绝了假冒伪劣产品、高毒高残产品和非法添加产品的生产和流通。
第1组:人参交易市场
通化快大人参市场:(图片及图说,待补)
抚松万良人参市场:(图片及图说,待补)
集安清河人参市场:(图片及图说,待补)
延边鹏程人参市场:(图片及图说,待补)
第2组:检验检测和追溯管理
1.严格产品检测制度
依托国家、部委、省市权威参茸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立人参检验检测联盟,统一检测项目、检测技术和检测方法等相关检测标准,规范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加强人参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市场检测,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和检测结果。严厉打击伪造、买卖人参检验报告和鉴定证书等违法行为。
吉林人参产品检验检测联盟
2024年5月30日,“吉林人参产品检验检测联盟”正式成立,吉林省参业协会通过考察摸底、资质筛选、专家审定,确定延边州国家参茸检测中心、吉林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4家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首批吉林人参产品检验检测联盟成员单位。
2.健全人参产品溯源体系
健全人参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人参数字化追溯系统,推进“数字人参”项目建设,采集记录人参和人参产品种植、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完善生产监控、质量监管体系,实现人参产品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
吉林人参“一参一码”追溯平台
2024年5月30日,吉林人参“一参一码”追溯平台启动上线;9月13日,首批10万支“一参一码”可追溯的数字人参上线平台。通过追溯平台,消费者可获取人参产地、年份、基准参考价格等详细信息。这是吉林省为实现全省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千亿级人参产业战略目标推出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行“一参一码”,目的就是通过政府背书、物勒工名的方式,为吉林人参的高品质“验明正身”,让消费者买的放心,用的安心。
鉴定人参真伪的“黑科技”
鉴定人参类别、年份和真假一直困扰消费者的难题。经验丰富的业内人士,通常会根人参的外观形态来鉴别人参的年份和品质。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这种“经验鉴定法”不久后就将被一项“黑科技”取代。2024年9月18日,由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研发的中药材品质检测技术装备——野山参智能分级鉴定系统通过初步验收,仅需要把人参放入检测箱内进行成像光谱扫描获取图像与光谱,再结合采样“库”中的曲线数据通过AI大模型运算,就可以准确地判断出这棵人参的来源、年份、道地性及品质。
结束语
吉林官参局是吉林城作为东北亚人参商贸中心的开端,在其存续期间曾有过诸多波折反复。吉林参务,与清代吉林的政治、经济、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东北古代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内容。知晓并研究吉林官参局的兴亡盛衰、来龙去脉,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吉林乃至整个东北古代经济发展的全貌,准确掌握其特点和规律;尤其是官参局在参务管理方面的一些经验和教训,也可为当前吉林参产业发展提供路径抉择等方面的借鉴和参考,对于挖掘人参正史文化、溯源人参产业变迁乃至打造吉林人参品牌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